成都企业逾期未报且不改正最高罚50万-【成都市场监管局】
发布日期:2020-03-31 发表人:专业代办
根据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和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》《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》等法规规章,现将成都市2019年度市场主体(含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)年度报告事项通告如下。
@全市市场主体·企业/个体户/农专社
凡成都市2019年12月31日前登记设立的市场主体均应于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(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延长至12月31日),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四川)(网址http://sc.gsxt.gov.cn)填报2019年年度报告并公示。
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、统计、海关管理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(机构)“多报合一”年度报告,报告时间统一为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。
@外资企业(机构)
按照《外商投资法》规定,201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(机构)在原年报事项基础上,新增加商务主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年报事项,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四川)(http://sc.gsxt.gov.cn)进行“多报合一”年报。本通告所称外商投资企业(机构)是指外国投资者直接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公司、合伙企业,外国(地区)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,外商投资性公司、创业投资企业、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。新增填报的外商投资企业(机构)年报事项不对外公示。
»年报登录方式·企业/个体户/农专社
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“工商联络员”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四川)(网址http://sc.gsxt.gov.cn)进行年报:
企业 & 农专社·登录方式
» 如已注册过“工商联络员”,输入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注册号”,凭自设密码登录填报;
» 若是首次登录,可通过点击“获取初始密码”菜单获取初始化密码(以短信方式发送到联络员备案手机)登录。
个体工商户·登录方式
个体工商户登录公示系统进行年报的方式为选择“个体户登录”:
» 输入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注册号”和“经营者身份证号码”登录填报,还可以自主选择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报送纸质年报。
前面我们曾讲过《2019年度四川成都企业年报操作全流程-【成都市场监管局提供】》具体操作步凑可以去看一下
»逾期未报年报·列入“异常名录”
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的,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,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,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四川)向社会公示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申请移出的企业,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。
历史年度有未报年报?先补报!
未报送2018年度及之前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,应逐年补报,再填报2019年度年度报告。
海关管理企业逾期未报·列入“异常名录”
海关管理企业未按规定报送海关年报事项的,海关将其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并向社会公示;补报年报后,海关将其移出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。
外资企业逾期未报且不改正·罚款10~50万元
外商投资(机构)企业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,除市场监管局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,商务主管部门还将按照《外商投资法》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期限改正,逾期不改正的,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虚假填报?列入“异常名录”联合惩戒
市场主体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,虚假填报年报事项经查实后,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,多部门共同实施联合惩戒。